关于申报第六期院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缩小 放大+ 2016-05-30
各处(室) 、系(部):
为做好第六期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依据《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科研课题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选题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实际需要,同时以《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校本研究课题指南》为依据,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及目标。
二、 申请书填写要求
(一)填写说明
1、本期课题一人最多可参加两项课题的申报及研究工作,但不得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书》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名,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处室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系部、处室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半到两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
3、课题评审采用学术委员会评议制度。为便于评审,每项申报课题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两份,同时上交电子版《申请书》。
4、申请人须使用学院制样的规范《申请书》(ftp://222.30.230.7/科研处/《校本课题相关材料》)。
(二)填表要求
1、 课题主持人和参研人必须是我院专业技术人员。
2、 每项课题至少要有3名以上研究人员参与。
三、申请程序
1、课题申请人提出申报申请;
2、所在系部、处室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集中报科研处;
3、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推选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4、科研处将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公示一周;
5、科研处对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科研课题报学院审批,给予立项资助;
6、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方案,并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
四、申报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为6月17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五、特别说明:已承担校本立项课题的主持人必须在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申请第六期课题。
科研处
2016年5月30日